国家环保总局将修改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—大气环境》

/ 2007-03-08 11:27:49

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7年2月5号发出关于征集修订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—大气环境》的通知。通知的部分内容如下:
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,深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提高大气环境评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,我局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—大气环境》(HJ/T2.2—93)。目前,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。

修订后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将推荐使用AERMOD、CALPUFF等模型,用于环境影响评估。





更多新闻

在线留言